矛盾论的三大基本观点

2024-05-19 04:18

1. 矛盾论的三大基本观点

矛盾论的三大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从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次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方面,深刻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
  
  
   
  
 ①从宇宙观的高度,发挥了列宁关于两种发展观的思想,不仅指出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是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而且指出形而上学是简单地从事物外部去找发展的原因,否认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事物内部矛盾引起发展的学说。书中还阐明了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②全面论述了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原理,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指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③论证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方面的原理,认为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是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客观依据,规定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方面的定义,说明了找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方面的方法论意义,并论述了矛盾对立双方相互转化的根据和条件。
  
 ④具体地阐明了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认为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对立的互相排斥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
  
 ⑤分析了矛盾斗争的两种基本形式即对抗性的矛盾和非对抗性的矛盾,并指出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论的三大基本观点

2. 矛盾论的三大基本观点

矛盾论的三大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从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次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方面,深刻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摘要】
矛盾论的三大基本观点【提问】
矛盾论的三大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从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次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方面,深刻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回答】

3. 矛盾的观点是什么意思

1、矛盾即对立统一,要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既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斗争性),又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同一性:相互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各向相反的方向转化)。
2、矛盾具有普遍性,要用全面的观点、一分为二地看问题。
3、矛盾具有特殊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联接,要坚持普遍性和特殊性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5、构成复杂事物的矛盾有主次矛盾之分,每一矛盾有主次方面之分,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扩展资料列宁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相互转化而同一的,――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该把这些对立面当做僵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该当做活生生的、有条件的、活动的、彼此转化的东西。”
“从统一中把握对立”是指在我们分析事物中,要把事物视为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从其内在对立面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联结和相互贯通中,把握它们的相互排斥、相互离异、相互限制、相互否定的对立的性质。
这表明矛盾分析方法把握的对立:
(1)对立不是形而上学或形式逻辑把握的A不是-A的绝对的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的同一中的对立性质;
(2)对立不是外在的反对,而是矛盾统一体自身内在的相互否定,在否定中每一方都是它自己的对方的对方。这样把握的对立,对于直观思维、形而上学或形式逻辑思维来说是很难理解的。在持直观思维、形而上学或形式逻辑思维的人看来,矛盾只存在于悖理的思维中,客观事物是自身同一的,怎么可能“自相矛盾”呢?如美国实用主义着悉尼?
胡克认为,只是判断、论断、证明才可能有矛盾,事物和现象决不可能有矛盾。意大利哲学家卢?乔?科莱蒂认为,矛盾只存在于命题与命题之间,而不存在于事物之间;对于科学来讲,矛盾永远而且只能是应该排除的主观错误,科学包含了无矛盾原理,当理论自相矛盾时,科学会立即宣判理论的虚伪性。
这种看法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客观事物确实具有“自身同一”的一面,或者说具有相对静止、质态的相对稳定性的一面,否则的话,客观事物就不可能被我们“直观”、“经验”。
但是,一个事物如果不包含与它自身性质相否定的东西,那它怎么可能动变、转化为与它正相反的新事物呢?因此,我们必须从事物的“自身同一”(统一)中去发现事物自身包含的“对立”,才能透过事物的现象深入其本质,把握事物运动发展的内在规律性

矛盾的观点是什么意思

4. 矛盾观和三大基本规律是什么关系?


5. 矛盾的观点


矛盾的观点

6. 矛盾论主要讲的是什么意思?

首先,《矛盾论》对作为辩证法实质和核心的对立统一规律作了深刻的发挥。
其次,《矛盾论》系统论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及其相互联结,揭示了矛盾问题的精髓。
第三,《矛盾论》还特别深入研究了矛盾特殊性的三种具体情形,阐明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方面和次要矛盾方面以及矛盾对抗的基本理论。
第四,《矛盾论》汲取了经典作家的有关思想和论据,并在总结中国革命斗争经验的基础上,具体地阐明和发挥了矛盾诸方面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

7. 矛盾论的精髓是什么?

《矛盾论》既强调矛盾的斗争性,又重视同一性,深刻阐发了二者共同作用是推动事物发展动力的原理,这是《矛盾论》的精髓。
矛盾论的始作俑者是德国的哲学家黑格尔,但经过伟大的哲学家马克思的吸收和改造后,形成了系统化理论化的矛盾论,也就是我们现在课本上所学习的矛盾论。黑格尔哲学是19世纪德国资产阶级的世界观体系。



矛盾论的诞生
它集德国古典哲学之大成,具有百科全书式的丰富性,居于整个资产阶级哲学的高峰。它不仅反映了当时德国资产阶级的革命性与软弱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整个西方资产阶级的特点。在黑格尔哲学中,表现了丰富的辩证法内容与保守体系的深刻矛盾。
黑格尔的哲学是为普鲁士服务的,但是在他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中,提出了有价值的辩证法思想,认为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是一个过程,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着的,而其内部矛盾乃是发展的源泉。

矛盾论的精髓是什么?

8. 矛盾观的原理和方法论是什么?

内容原理:矛盾的普遍与特殊性辨证统一的。两者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方法论:要求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次序和工作方法,要求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扩展资料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横向);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各有特点(纵向)。
 矛盾的特殊性范畴表明,矛盾及其各个方面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特点,所以,我们观察事物,首先就要注意到矛盾的特殊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矛盾观念